酥山  

负分写手答卷

 @大树施它活 不知道化肥老师邀请我是想看哪个问题呢?希望那个问题我回答得比较详细...


01.笔名(如果可以的话,请简述他的由来)


 @酥山 

酥山是古代的冰激凌。因为很喜欢冰激凌,也很喜欢装逼,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02.大概是从什麼时候开始从事写作的呢?在那之后,引发你「想继续写下去」的动机是什麼?


高中。当时决定要出国了,特别忙,觉得在英文上可能没有什么造诣了,就对中文写作尤其热衷起来。欸,这个问题已经开始让我惭愧...因为我不是作者,也不算写手,写作是我生活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勉强算得上是爱好吧。会写作主要是因为有时心中会有一个很好的故事,想久了就会憋不住要写出来。


03.觉得自己的文风是什麼样子的?其它人又有什麼看法?


自己觉得是儿童文学风格,也一直往这个方向努力。其他人怎么看就不知道了,应该会觉得读起来很轻松吧。

 

04.早期的文风和现在的风格落差大吗?请简述之间的差别。(不论是结构、文字叙述、故事走向、常写的题材等)

 

早期这个词太严重了,我还很年轻。


05.喜欢的风格(不论是文字、故事的走向等)是什麼样子?


推理小说吧。我太爱了。倒不是因为喜欢看探案过程...我一般是推不出来的,也不去费那个功夫。看推理小说对我来说和追星一样,因为基因决定脑子,在我看来比我聪明的人都很有魅力。我很喜欢揭露真相的那一刻,不同的侦探有不同的风格——他们的权力,或者说地位,都太超然了,以至于很难有侦探能够抵御诱惑,记住自己的本职。侦探分析案情,追星女孩当然就分析人设啦。

...痞子文学也很爱。


06.觉得自己最擅长写什麼?(如果不知道自己擅长什麼的话,想想在写什麼的时候感觉键盘/笔杆要爆炸了)

 

流水账...


07.最不擅长写的又是什麼?(如果不知道自己不擅长什麼的话,想想在写什麼的时候总是遇到瓶颈)

 

肉吧。其实写过,但是给人感觉是写了不如不写。


08.你写一篇小说/文章需要多少时间?

 

一般四五千字的要一个晚上?长一点的话,就会永远写不完...


09.在开始动笔之前会花多少时间准备呢?

 

半天。

因为每学期的课都是从早到晚,所以一般在中午就会知道自己今天晚上需不需要熬夜写作业...如果不需要且很闲的话,就会在下午上课的时候想“今晚可以写写,翻哪对CP的牌子比较好呢”


10.在创作的时候有什麼特别习惯吗?它有没有造成你的困扰?

 

没有吧。我曾经也会在写之前选歌,但后来我发现我写的时候会觉得很吵,调低音量以后我又通常不会注意自己在听什么。

 

11.是手写派还是打字派?创作时使用的工具是?(惯用的笔记本、笔、程序等)


打字派。因为我打字很快,而且我有很多字不会写...太羞愧了。

  

12.有写草稿的习惯吗?草稿跟正式稿的风格有落差吗?

 

有。

长篇的话会有草稿。一般我脑洞到很喜欢的段落时会在手机备忘录上记下。通常也是一篇文章的高潮,或是比较精彩的段落。不好的一点是,我手机里有很多这样被遗弃的段落...

 

13.喜欢写什麼样的题材?


推理,或者武侠吧。武侠没怎么写过,但是一写就会写很多。

我还很喜欢写沙雕段子...是的,我很爱写(要打就打我好了)!

  

14.最喜欢的文字创作者(不论是自创、同人写手或职业作家)是谁?他们有影响到你的文风吗?

 

这有点难选吧!我最近在读西泽保彦...好吧,我最近没有读什么正经书。

我一直觉得写作是不断模仿的过程,所以不管是不是主动模仿,喜欢的作家都会给写作者带来影响。安吉拉·卡特和王二都曾深深影响过我的写作方式和选材...不过没有模仿到精华,只是学到皮毛而已。

 

15.你有梦想过你能当上作家,或者能从事相关的职业吗?

 

从来没有过。

我以前想过当科学家,当画家,当旅行家(现在我怀疑这个职业还幸存吗),当小区保安...反正做梦不用交钱,有理想谁都伟大。但是,作家在我的想象中,还是太无聊了...可能是我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就算是把写文当作爱好也会觉得每周写很麻烦。每天等待灵感降临,对我来说是个不太靠谱的职业选择。

当然,现在最想回到高中,报考军校,毕业以后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总之也从没想过当码农就是了。

 

16.在文字创作上有什麼特别的经验或回忆呢?


我跳过的问题是不是太多了?


17.那麼,你喜欢写小说这件事吗?或者说你对它的热衷程度如何?

 

有人在空闲时会吃冰激凌,有人会打游戏,有人会睡觉,有人会做仰卧起坐。我就打几行字,爱好而已。

 

18.从一开始到现在,觉得自己写过最喜欢的文章是?请节录一个片段。(不论自创、同人、学校作文,如果都有喜欢的也可以都放上)

 

格林德沃似乎觉得这个答案在他预料之中。在即将跳下窗台时他回头笑了,声音被风割裂成无数份,每一个音节的猖狂都清晰可辨:“那么下次我们的相遇就不会这么愉快了,阿尔。”

我冲过去,扒在窗台上向外张望,可茫茫黑暗中再也没有格林德沃的身影。窗帘重重地卷起拍下,我的脸被利风割得生疼。邓布利多慢慢走到我身边,他没有说话,视线穿透沉重的黑暗,似乎要达到无穷无尽的远处。有那么一瞬间,邓布利多身上浮现出一个机敏红发青年的影像。他充满活力,野心外露,眼里还有执行者的冷酷和热情。那个年轻版的邓布利多没有回头,他毫不犹豫地接过格林德沃递来的邀请,跟着后者翻身跃进深不见底的黑暗里。

但这只是闪念之间。邓布利多回头看着我。他声音平静,甚至还带了一些玩笑的成分。

“还有几个小时就到慕尼黑了,雷斯先生。格林德沃是拍拍屁股走了,但我们还有一堆烂摊子要清理呢。”


说不上写的多好,但写这段的时候,我心中是有画面的。和我现在正写着的这篇老邓不一样,这篇里的老邓要疲惫得多。他用对自己罪孽的愧疚来抵御格林德沃的诱惑,并在这过程中精疲力竭。这也是老邓让我心痛的一点:年轻的那一部分邓布利多并没有在一夜之间干净利落地消失,而是在无数个日夜中被凌迟处死。

老头真好,希望大家都来磕磕。


所有孩子都审视地看着他,他们自以为老练地估量着他的力量、剖析着他的内心。但他们还有孩子的眼神,还有好奇、怜悯和如释重负。罗根感到好笑,他想起了一个童话故事:巨人落入了矮人国,矮人们向他投射石子做的炮弹。他可以轻易地伤害这群人,而这甚至并不需要肉体上的力量。

然后他又感到疲惫。他模糊地看到睡在劳拉上铺的一个男孩正试图用指尖的电流激活一台老旧的手机。一个女孩迈着跳跃的步伐走了,地上有些杂物,但她没有跨过它们,而是轻轻平抬双手——那些报刊杂志被一股轻柔的力量托起,缓缓落在罗根的床头柜上。

其余孩子们焦虑而有序地走来走去。一个男孩一掌劈开火焰,从中掏出烤好的鸟蛋;一个扎着小辫的印第安女孩站在露台上,发出超声波探听敌人的方位。

罗根闭上眼睛。他最后看到人群从他床头散去,一个戴着墨镜的男孩沉默地坐在床脚的小凳子上。


很早的一篇狼队了,但我很喜欢,而且会回头看。重新读的时候,也能被当时真情实感的我感动...很难得,我现在已经不能回头看以前的文了。在写这段的时候,我伤心得都要哭了,但是写出来还是很平淡的。我希望它能显得平淡。


19.喜欢自己现在的文风吗?希望自己的风格有什麼样的改变?

 

我读自己的文没什么感触,就像自己给自己挠痒不会觉得痒一样。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文风是什么样的,应该一直在变化。

希望能更平滑一点吧...能够给人浑然一体的感觉。


20.最后,请你点五位有在写作的朋友填写这份问卷。


大家看到了就都写写吧(?)

开玩笑的,大家有时间就写,看到的都算朋友。

 @发芽马铃薯  在这里

 @舞雩 老师感兴趣阔以填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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